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总额近8000

天天题库2019-12-17  28

问题 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总额近8000万元。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要求,领回原购房款。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

选项 A:《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C:《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D:《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答案C

解析【考点】民法基本原则与民事行为效力的认定【详解】在本案中,甲公司存在违约行为,且利用房价上涨的优势及乙、丙等人缺乏基本的经验与之签订《退款协议书》,致使乙丙等人放弃8000万元本金的利息及违约金,使双方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民通意见》第7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据此,上述案件情况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乙、丙等人可以主张撤销该协议书,C答案正确。在A选项中,《退款协议书》非当事人在完全自由意志下所签订,且变更协议必须有法律依据,所以错误。在B选项中,《民通意见》第69条规定,胁迫指以给当事人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本案并不存在胁迫之情形,所以错误。在D选项中,《退款协议书》仅影响甲公司与乙、丙等人之间的权益,并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以错误。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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