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工业企业,拥有三幢房产,分别为厂房A、厂房B和一幢办公楼,其中厂房A为与

tikufree2020-05-20  28

问题 甲企业为工业企业,拥有三幢房产,分别为厂房A、厂房B和一幢办公楼,其中厂房A为与乙企业和丙企业共同共有,2017年有关甲企业房产的事项如下。(1)甲企业准备将厂房A进行内部装修,添置新的附属设施,经查,甲、乙、丙三个企业事先均没有约定处理方式,甲企业与乙企业和丙企业交涉后,乙企业表示同意,但是丙企业认为现有厂房已经可以完全满足三个企业生产的需要,不用再浪费资金进行装修和加装设施。(2)2016年12月,甲企业曾为添置一套新的生产设备而向工商银行贷款1000万元,同时向建设银行贷款500万元,均以厂房B提供抵押,该厂房评估价值为2000万元,甲企业与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分别于2017年2月10日和2月11日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后于2月14日向房产管理部门同时办理了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的抵押物登记手续。(3)2月1日,甲企业为弥补流动资金不足,与从事商业服务的A公司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500万元,借款期限为3个月,但双方未约定是否支付利息。甲企业以办公楼设定抵押,但仅将办公楼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和土地登记证书交给A公司,未按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甲企业未能清偿债务,A公司拟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但发现该办公楼被人民法院另行查封。A公司后调查发现,甲企业并非将该借款用于生产,而又以3.5%的月利率转贷给本企业市场部经理王某,王某对该借款来源于A公司的事实知情。

选项 要求:根据以上情况并结合《合同法》、《物权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厂房A是否可以进行内部装修,添置新的附属设施?并说明理由。(2)、甲企业与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在何时生效?并说明理由。(3)、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的抵押权何时设立?并说明理由。(4)、甲企业与A公司和王某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5)、A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甲企业支付借期内的利息?A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甲企业支付逾期利息?分别说明理由。(6)、甲企业与王某签订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7)、A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甲企业补办抵押登记手续?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1)厂房A不能进行内部装修,添置新的附属设施。根据规定,当事人对共有的不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企业决定的重大修缮没有经过丙的同意,且当事人之间之前也没有任何的约定,因此甲企业不能进行重大修缮。(3分)(2)甲企业与工商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在2017年2月10日生效,与建设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在2月11日生效。根据规定,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分)(3)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的抵押权均在2016年2月14日设立。根据规定,以建筑物设定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2分)(4)①甲企业与A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有效。根据规定,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原则上有效。②甲企业与王某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根据规定,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这属于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例外情形。本题中,甲企业将从A公司处借贷而来的资金用于转贷给王某牟利,且王某对此知情,应当认定甲企业与王某的借贷合同无效。(3分)(5)①A公司无权要求甲企业支付借期内的利息。根据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不得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②A公司有权要求甲企业支付逾期期间资金占用利息。根据规定,借贷双方未约定逾期利率或约定不明的,如果亦未约定借期内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分)(6)甲企业与王某签订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在年利率36%以内的部分有效,超过36%的部分利息约定无效。根据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本题中,甲企业与王某约定月利率为3.5%,换算为年利率为42%,超过了36%的法定利率标准。(3分)(7)A公司无权要求甲企业补办抵押登记手续。首先,根据《物权法》规定,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不得抵押。由于甲的房屋被法院另行查封,因此,不可能再根据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其次,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该非金钱债务属于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的,对方不能再要求履行。而法院查封正是法律上不可能再继续履行的事实,因此A公司无权要求甲企业补办抵押登记手续。(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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