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出口红枣的合同,约定品质为二级,信用证方式支付。后因

tikufree2020-05-20  32

问题 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出口红枣的合同,约定品质为二级,信用证方式支付。后因库存二级红枣缺货,甲公司自行改装一级红枣,虽发票注明品质为一级,货价仍以二级计收。但在银行办理结汇时遭拒付。根据相关公约和惯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应承担交货不符的责任B.银行应在审查货物的真实等级后再决定是否收单付款C.银行可以发票与信用证不符为由拒绝收单付款D.银行应对单据记载的发货人甲公司的诚信负责

选项

答案AC

解析根据《联合国国际销售合同公约》,货物买卖中,卖方的基本义务是按照合同和公约的规定交付货物,移交一切与货物有关的单据,并移转货物的所有权。在甲公司自行改装一级红枣后,因及时通知乙公司,否则,要承担交货不符责任。所以,A选项正确。要做到单证一致,银行必须合理小心地审核一切单据,保证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的种类、内容和份数,甚至文字措词等都必须与信用证的规定完全一致,即使实际装运的货物或者合同和确认函电内容与信用证规定矛盾,也必须以信用证为准,因此,如果银行议付的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相符而货物不符,因银行无从知悉故不承担任何责任;反之,实际货物无误而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规定不符.银行就需承担责任,开证申请人即可据此拒绝赎单付款。在通过信用证方式付款时,银行仅审查单据,并不看货物的真实等级,所以,B选项错误。单证一致出口方所提供的所有单据要严格符合进口方开证银行所开信用证的要求,或者说出口方制作和提供的所有与本项货物买卖有关的单据,与进口方申请开立的信用证对单据的要求完全吻合,没有矛盾。如果发票跟信用证不符,银行可以拒绝收单付款。所以,C选项正确。银行本身对单据记载的发货人并不负有责任,所以,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AQRM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