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22岁)伙同其弟(15岁)共同实施诈骗行为,骗取大量财物,则(  )。A.二人构成共同犯罪 B.李某单独构成诈骗罪 C.李弟不构成犯罪 D.李弟构成犯罪

admin2020-12-24  25

问题 李某(22岁)伙同其弟(15岁)共同实施诈骗行为,骗取大量财物,则(  )。

选项 A.二人构成共同犯罪
B.李某单独构成诈骗罪
C.李弟不构成犯罪
D.李弟构成犯罪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共同犯罪的主体。《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据这一规定.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八种犯罪负刑事责任,在本题中,李弟只有15周岁,对诈骗罪不承担刑事责任,故李某与李弟之间不能成立诈骗罪的共同犯罪.李某单独构成诈骗罪,李弟不构成犯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AWP8KKKQ
相关试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