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2015年4月,居住在B市(直辖市)东城区的林剑与居住在B市西城区的钟阳(二人系
2015年4月,居住在B市(直辖市)东城区的林剑与居住在B市西城区的钟阳(二人系
题库总管
2020-05-20
62
问题
2015年4月,居住在B市(直辖市)东城区的林剑与居住在B市西城区的钟阳(二人系位于B市北城区正和钢铁厂的同事)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钟阳向林剑借款20万元,月息1%,2017年1月20日前连本带息一并返还。合同还约定,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可向B市东城区仲裁委员会仲裁。至2017年2月,钟阳未能按时履约。2017年3月,二人到正和钢铁厂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调解委员会委派了三位调解员主持该纠纷的调解。如调解委员会调解失败,解决的办法有( )。A、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B、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要求林剑居住地的街道居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C、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D、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选项
答案
ABD
解析
选项A正确。民事纠纷的解决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双方可以自行达成和解协议。选项B正确。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选择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选项C错误。《仲裁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该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据此可知,B市东城区是不设仲裁委员会的,钟阳和林剑的仲裁协议中没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因此不能依据该仲裁协议申请仲裁。选项D正确。《人民调解法》第三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AcDp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张某和李某二人对村里的某块宅基地使用权发生了纠纷,向县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权属争
甲住在村主干道的西面,在其住宅与村主干道间有一片宽约20米的菜地。几十年来,甲一
住在A市的甲和住在B市的乙就C市的一座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争议,诉诸法院,根据规定,
张某和李某二人签订了一房屋买卖合同,根据规定,房屋所有权自( )时发生转移。
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 )。 A、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B、二人按
甲、乙二人合伙经营一辆长途汽车,由二人轮流驾驶经营。在乙驾驶经营期间,因疏忽大意
1、甲上市公司2015年1月2日以2500万元取得乙公司(此前甲公司、乙公司之间
2015年4月,居住在B市(直辖市)东城区的林剑与居住在B市西城区的钟阳(二人系
2015年4月,居住在B市(直辖市)东城区的林剑与居住在B市西城区的钟阳(二人系
甲、乙二人同村,宅基地毗邻。甲的宅基地倚山、地势较低,乙的宅基地在上将其环绕。乙
随机试题
债务人因债权人变更住所没有通知自己而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采取的措施
小朱学习成绩较差,在老师和同学眼中是一个“差生”。社会工作者在与其交流中发现,小
境内中资商业银行申请开办现行法规未明确规定的业务和品种的,应当符合的条件不包括(
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单笔贷款额度
下列费用偏差的原因中,不属于业主原因的是()。
男性,35岁,常有心前区隐痛,感觉身体各部有强烈动脉搏动感,头颈部尤著,遇急事.动作快时即有眩晕发作,心脏闻及病理性杂音,脉压增宽,拟诊为主动脉瓣关闭...
2002年,江泽民同志在党的____报告中指出:“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
毒蛇咬伤后,对创口扩创排毒,下列各项中错误的是A.伤口作“十”字切开B.伤口作纵形切开C.若伤口出血,应及时切开D.切开前,宜消毒麻醉E.切开后,宜反复
丹酚酸的结构为A.4-羟基桂皮酸B.3,4-二羟基桂皮酸C.3-甲氧基-4-羟基桂皮酸D.β-(3,4-二羟基苯基)与3,4-二羟基桂皮酸缩合E
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300万美元,关于出资的缴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必须在企业设立时缴清全部出资 B.可以分期缴纳,必须在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