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系上市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

Freeti2020-05-20  22

问题 甲公司系上市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除特别说明外,甲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3个月以内账龄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比率为0;根据税法规定,按应收款项余额5%计提的坏账准备允许在税前抵扣,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按实现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20x6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x7年3月20日完成,在此之前发生的20x6年度纳税调整事项,均可进行纳税调整。甲公司20x6年度财务报告于20x7年3月31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20x7年1月1日一3月31日,甲公司发生如下交易或齊项:(1)3月25日,甲公司收到戊公司退回的20x6年12月8日从其购人的一批商品/以及原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销售成本为95万元。该批商品的货款尚未结清。(2)2月28日,甲公司收到丙公司通知,丙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期偿还债务,被法院依法宣告破产,所欠甲公司货款250万元(含增值税额)全部不能偿还。甲公司在编制20x6年度财务报告时已被告知丙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期偿还债务,因而按应收丙公司货款余额的50%计提坏账准备。关于上述两个事项,应提取盈余公积数额()万元。A.9.875B.-9.875C.88.875D.-88.875

选项

答案B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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