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申请,下列说法不

tikufree2019-12-17  22

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申请,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选项 A:人民法院对申请人撤回申请的申请要经过审查,以决定是否批准B:人民法院对申请人撤回申请的申请无须决定批准与否,而直接作出终结督促程序的裁定C:人民法院批准后,债务人不可就同一事实再次依督促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D:人民法院不能直接作出终结督促程序的裁定

答案ACD

解析根据《民诉意见》第217条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前,申请人撤回申请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根据该条的规定,在法院发出支付令前,申请人撤回申请的,法院是“应当”而非“可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也即法院对于申请人撤回申请的请求,无须进行审查,而应该直接作出终结督促程序的裁定,不存在人民法院是否批准的问题,对于申请的撤回是申请人的一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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