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和销售高档化妆品。 2019年 10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 1)销售高档面膜,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 300万元,另收取...

admin2020-12-24  17

问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和销售高档化妆品。 2019年 10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 1)销售高档面膜,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 300万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 11.3万元。
(2)受托加工高档粉饼,收取不含增值税加工费 5万元,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成本 80万元,甲公司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
( 3)销售高档口红两批,第一批不含增值税单价为 0.2万元 /箱,共 100箱;第二批不含增值税单价为 0.16万元 /箱,共 200箱。
( 4)将高档口红 50箱赞助给国内某化妆品展销会。
已知:高档化妆品增值税税率为 13%,消费税税率为 15%。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关于甲公司销售高档口红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处理,下列计算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公司销售高档口红共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0.2×100+0.16×200)×13%=6.76(万元)
B.甲公司销售高档口红共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0.2×(100+200)×13%=7.8(万元)
C.甲公司销售高档口红应缴纳的消费税=(0.2×100+0.16×200)×15%=7.8(万元)
D.甲公司销售高档口红应缴纳的消费税=0.2×(100+200)×15%=9(万元)

答案AC

解析本题是直接进行生产销售(并非“换投抵”业务,或者核定销售额的情形),以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计征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消费税税额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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