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陈某盗窃珍贵文物案后,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高某作为陈某

免费考试题库2019-12-17  16

问题 C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陈某盗窃珍贵文物案后,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高某作为陈某的辩护人。开庭审理时,陈某以刚刚知道自己的父亲与辩护人高某的姐姐在一个单位且向来关系不好为理由,拒绝高某继续为他辩护,同时提出不需要辩护人而由自己自行辨 护。对此,C市中级人民法院应按下列哪个选项处理?( )A.应当准许,并记录案B.准许陈某拒绝高某继续辩护,但要求陈某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通知法律援助机构 行指派律师为陈某辩护C.通知陈的近亲属,由其亲属决定是否需要辩护人辩护D.不准许陈某拒绝高某继续辩护

选项

答案B

解析考点:法律援助辩护与拒绝辩护讲解:《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 为其提供辩护。《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1) 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因此,本案中属于中级法院管辖,可能判处无期或是死刑的案件,属于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 护的范围。本案属于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故法院必须加以审査才能决定是否准许,故A、C、D错误,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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