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职称考试
在下列情形中,人民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 ) A.王某诉王某某支付赡养费一案,王某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缺席判决 B.张某诉刘某侵权...
在下列情形中,人民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 ) A.王某诉王某某支付赡养费一案,王某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缺席判决 B.张某诉刘某侵权...
admin
2020-12-24
33
问题
在下列情形中,人民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 )
A.王某诉王某某支付赡养费一案,王某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缺席判决
B.张某诉刘某侵权一案,宣判前张某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张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拘传其到庭
C.起某诉李某违约一案,赵某在庭审过程中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人民法院缺席判决
D.吴某是陈某诉郑某一案中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
选项
答案
D
解析
考点:撤诉与缺席判决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10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所谓必须到庭的被告,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12条第1款规定,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査清案情的被告。因此,A项中的做法是错误的;《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B项中的做法是错误的;《民事诉讼法》第143条规定,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因此,C项的做法也是错误的;《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9条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对该第三人比照《民事诉讼法》第143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因此,D项的做法是正确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BpuQ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保险是通过支付保险费.在保留潜在收益的情况下降低损失的风险,其作用是( )A.减少风险B.对冲风险C.转移风险D.防止风险
下列选项中,属于财政政策手段的有( )。A、税收B、国债C、资源配置D、赤字E、转移支付
下列选项中关于需求的说法,正确的是()A.需求是消费者愿意购买某种商品的意愿B.需求是消费者能够购买某种商品的能力C.需求是消费者对某种商品进行支付的能力
应当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出现下列情形时,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的是( )。A、项目技术比较复杂B、拟进行公开招标的费用比较多C、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D、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下列选项中,属于准予扣除折旧的情形是()。A、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B、以融资
财政政策中补偿政策的载体,除公共投资外,还包括()等类型。A.社会投资B.所得税C.消费税D.转移支付E.货币发行量
重点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支农等公共服务领域的转移支付类型是()。A.均衡性转移支付B.民族地区转移支付C.专项转移支付D.一般性转移支付
下列支付类型中,()能够更好地体现中央政府的意图,促进相关政策的落实,且便于监督检查。A.专项转移支付B.民族地区转移支付C.均衡性转移支付D.一般性转
在很多时候,某个人(生产者或消费者)的一项经济活动会给其他社会成员的福利带来好的或坏的影响,而他本人又未因此获得补偿或支付费用。这种性质的外部影响被称为()。
需求的构成要素包括()。A:消费者有购买意愿B:替代品的价格上升C:预期价格下降D:互补商品价格上升E:消费者具有支付能力
随机试题
(58-60题共用题干) 男性,49岁,因酒精性肝硬化接受了原位肝移植,手术恢
某公司发行普通股股票融资,社会无风险投资收益率为8%,市场投资组合预期收益率为1
小学教师经常采用贴小红花、插小红旗等方式鼓励学生为班级做好事,这种德育方法是(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费用应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在工程网络计划实施过程中,如果发现某项工作进度出现拖延,则受影响的工作必然是该工
治疗尿毒症高钾血症的最有效的方法是
进度控制的组织措施有健全组织体系、设置专职部门、( )、确定工作流程和相应的工
教师如何帮助学生进行知识概括?
一清胶囊属于哪类中成药()A.便秘类B.头痛类C.郁病类D.眩晕类E.实火证类
具有房地产中介执业资格的人员有( )。A.房地产估价师 B.房地产估价员 C.房地产经纪人 D.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E.物业管理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