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甲村与乙村约定,将甲村所有的五百亩耕地卖给乙村。这一民事行为的效力()。
甲村与乙村约定,将甲村所有的五百亩耕地卖给乙村。这一民事行为的效力()。
shuhaiku
2019-12-17
55
问题
甲村与乙村约定,将甲村所有的五百亩耕地卖给乙村。这一民事行为的效力()。
选项
A、无效B、可撤销C、效力未定D、有效
答案
A
解析
民事行为的无效,是指民事行为欠缺法定有效要件而自始的、确定的、当然的不发生法律效力。换言之,民事行为因不具备生效条件而使得当事人预设的法律后果不能发生。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和《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民事行为无效的原因主要有两种:①行为能力欠缺,包括行为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了超出其行为能力范围的行为。②行为内容违法,具体包括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本题中,甲乙之间的行为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因此该行为无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CT7f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某施工承包合同采用单价合同,在签约时双方根据估算的工程量约定了一合同总价。在实际
发包人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
根据《标准化法》,下列关于国家标准公布后相应行业标准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根据合同法,合同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
宪法之所以具有最高法律效力首先是宪法具有正当性基础,即宪法是社会共同体的基本规则
李某因为萧某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将其告上法庭,并称有关证据被公安机关办理其他案
关于法的效力,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关于法的效力,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关于数据电文形式的法律效力,下列理解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下列可被认为是商业银行短期流动性风险三级预警信号的有()。[2013年11月真题
甲状腺激素能够降低 A.糖酵解 B.糖元异生 C.胰岛素分泌 D.血浆游
下列属于期货交易基本特征的有()。
“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体现的是德育的()。 A.导向性原则 B.疏导原则 C
王某向李某借款2000元,约定3个月之后归还。3个月之后,王某并未按照约定返还
女,16岁,持续高热一周,近日伴腹痛、腹泻。体检:肝肋下2cm,质软,脾肋下2c
素养的具体实施方法是( )。A.继续推动前4S活动B.建立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C.将各种规章制度可视化D.实施各种教育培训E.违反规章制度的要及时给予纠
“金砖四国”是指中国、澳大利亚、俄罗斯、印度四国。()
患者,男性,68岁,尿频、夜尿多、排尿不畅4年,10小时前饮酒后突然出现小便不能自解,急诊就诊,主诉下腹部胀痛,体格检查:下腹膨隆,叩诊浊音,轻度压痛,直...
钻孔灌注桩施工中,钻孔至设计孔深后,其紧后工序是()。2015年A.下放导管B.清孔C.钢筋笼制作及安放D.灌注水下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