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某市A区的南方公司与位于该市B区的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建筑公

tikufree2019-12-17  32

问题 位于某市A区的南方公司与位于该市B区的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建筑公司承建南方公司位于该市C区的新办公楼,合同中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后来,双方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约定:“因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提交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在新办公楼施工过程中,南方公司与建筑公司因工程进度款等问题发生争议,其后南方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在起诉之前,南方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建筑公司的机器设备,冻结其在银行的存款。 法院在不知双方曾约定仲裁的情况下受理了本案,建筑公司进行了答辩,表示不同意解除合同。后建筑公司感觉答辩的不理想,在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前,向人民法院提交了补充协议,认为人民法院不能审理该案,应当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继续审理该案。关于法院的做法,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有:

选项 A.收到保全申请后,情况紧急的,须在48小时内做出裁定B.查封机器设备的期限为三年,冻结银行存的期限为一年C.法院继续审理本案的做法是正确的D.法院应当裁定移送仲裁委员会审理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查保全、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因此,A选项说法不正确。 《民诉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因此,B选项说法不正确。 当事人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又应诉答辩的,视为该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因此,C选项说法正确,D选项说法不正确。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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