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销售免税货

Freeti2019-12-17  22

问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销售免税货物一批,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3500元,委托某运输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货物运送到购买方所在地,支付不含税运费2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2)销售增值税应税货物,开具普通发票,收取价税合计金额7605元。 (3)为生产免税货物,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0元。 (4)接受咨询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咨询费3000元。 (5)采用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个人销售金手链2条,新金手链零售价格为14350元/条,旧的金手链含税作价8500元/条,实际向消费者收取差价款5850元/条。 (6)将上月购入的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天然气改变用途,用于职工食堂,账面成本 900元(含运费200元)。 已知:甲企业当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在有效期内均经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及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企业销售免税货物所支付运费负担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说明理由。 (2)计算甲企业以旧换新业务应确认的销项税额。 (3)计算甲企业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4)计算甲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

选项

答案

解析(1)不可以抵扣。税法规定,为免税货物发生的运费,支付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甲企业以旧换新业务应确认的销项税额=5850÷( 1+16%)× 2×16%=1613.79(元)。 (3)业务(4):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000×6%=180(元) 业务(6):应转出的进项税额=(900-200)×10%+200×10%=90(元) 甲企业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80-90=90(元)。 (4)业务(2):应确认的销项税额=7605÷(1+16%)×16%=1048.97(元) 甲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1613.79+1048.97-90=2572.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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