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竣工日期为2014 年10 月31 日,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了以下情况: (1)开工时乙方设备延迟了7 天进入施工场地; (2)施工中发...

admin2020-12-24  24

问题 某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竣工日期为2014 年10 月31 日,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了以下情况: (1)开工时乙方设备延迟了7 天进入施工场地; (2)施工中发生了洪灾,拖延施工7 天; (3)施工中非承包商原因停水、停电两周累计达到8 小时; (4) 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的工作量达到7 天。则该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应为( )。

选项 A.2014 年11 月7 日
B.2014 年11 月14 日
C.2014 年11 月21 日
D.2014 年11 月28 日

答案B

解析本题中(1)属于承包商责任,工期不能顺延; (2)属于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工期应该顺延; (3)虽然是非承包商原因停电停水超过了8 小时,但是并不是在一周内发生的,因此工期不能顺延; (4) 是可以顺延的。因此( 2 )和(4 )可以顺延的天数总共是14 天,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为2014 年11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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