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职称考试
关于不作为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刑法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该罪以不报告为成立条件,属于不作为犯罪 B:
关于不作为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刑法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该罪以不报告为成立条件,属于不作为犯罪 B:
admin
2020-12-24
21
问题
关于不作为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刑法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该罪以不报告为成立条件,属于不作为犯罪
B:偷税罪是一种不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只能由不作为构成
C:遗弃罪是一种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属于不作为犯罪
D:刑法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构成犯罪。该罪以拒不退还为成立条件,属于不作为犯罪
答案
AC
解析
根据不作为犯罪的构成特征,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应当有及时报告的职务上的义务,如不及时报告而造成严重后果,则构成不作为的丢失枪支不报罪,故A项正确。根据《刑法》第201条的规定,偷税罪(现变更为“逃税罪”)既可以以不作为的方式构成,也可以以积极作为的方式构成,因此B项错误。根据《刑法》第261条的规定,遗弃罪只能由不作为的方式构成,因此C选项正确。行为人代为保管他人财物,具有返还的义务,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拒不返还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应当属于侵占罪。但是其拒不返还既可以以不作为的方式构成,也可以以积极作为的方式构成,因此选项D不正确。本题选A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D7UQ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千叶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百草公司申请破产,法院指定甲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律师事务所租赁百草公司酒店用作管理人办公室的行为
甲养的宠物狗将乙咬伤,乙起诉甲请求损害赔偿。诉讼过程中,甲认为乙被咬伤是因为乙故意逗狗造成的。关于本案中举证责任的分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应当就乙受损
甲设计并雕刻了一尊造型别致的雄狮,置于当街店门口招揽顾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将雄狮置于公共场所,视为放弃著作权B:乙以该雄狮为背景拍照纪念不构成侵权
甲公司铺设管道,在路中挖一深坑,设置了路障和警示标志。乙驾车撞倒全部标志,致丙骑摩托车路经该地时避让不及而驶向人行道,造成丁轻伤。对丁的损失,下列哪一选项...
关于涉外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司法豁免是无限的B:当事人可以就涉外合同纠纷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协议确定管辖法院C:涉外民事诉讼
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当事人对一审案件的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均可提出异议B: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只能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C:管
对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向债务人送达支付令时,债务人拒绝签收的,法院可以留置送达B:向债务人送达支付令时法院发现债务人下落不明的
依照我国《海商法》的规定,附于甲轮上的船舶优先权会因下列哪些原因而消灭?A:甲轮沉没B:甲轮原船东将该船出售给另一船公司C:甲轮被法院强制出售D:请求人在
某化工厂排放的废水流入某湖后,发生大量鱼类死亡事件。在是否承担赔偿责任问题上,该化工厂的哪些抗辩理由即使有证据支持也不能成立?A:其排放的废水完全符合规定的排放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况下,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A: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B: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C:追索赡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D:案外人对执
随机试题
与建牙合的动力平衡无关的为 A.向前的动力 B.向后的动力 C.左右的动力
关于早产的描述,以下正确的是 A.早产的临产与足月妊娠的临产诊断标准不同 B
信息技术的综合应用中,()将使远程协同设计得到发展。
下列关于质押和抵押的区别,说法不正确的是(?)。
陕西省与周边()个省市接壤。
政府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手段包括()。
正轴球心投影的经线表现为()。
针对影响设备制造质量的诸多因素,设置( ),做好预控及技术复核,实现设备制造质量
供应商评价准则由()人员共同制定。 A.营销B.设计C.采购D.
下列各区域中,执行海水水尿标准第二类的区域是()。A、海滨风景旅游区B、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