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乙公司采购员,已离职。丙公司是乙公司的客户,已被告知甲离职的事实,但当甲持乙

Freeti2019-12-17  25

问题 甲是乙公司采购员,已离职。丙公司是乙公司的客户,已被告知甲离职的事实,但当甲持乙公司盖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洽购100吨白糖时,丙公司仍与其签订了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选项 A: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无效C:丙公司有权在乙公司追认合同之前,行使撤销权D:丙公司可以催告乙公司追认合同,如乙公司在一个月内未作表示,合同有效

答案A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效力待定合同”知识点。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选项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该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选项C,只有“善意相对人”才享有撤销权;选项D,被代理人未做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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