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于2018年底承包甲公司,不改变企业性质,协议约定李某每年向甲公司缴纳400万承包费后,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甲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假设201...

admin2020-12-24  23

问题 李某于2018年底承包甲公司,不改变企业性质,协议约定李某每年向甲公司缴纳400万承包费后,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甲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假设2019年该公司有关所得税资料和员工王某的收支情况如下:
(1)甲公司会计利润667.5万元,其中含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从居民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40万元。
(2)甲公司计算会计利润时扣除了营业外支出300万元,系非广告性赞助支出。
(3)甲公司以前年度亏损50万元可以弥补。
(4)员工王某每月工资18000元,每月符合规定的专项扣除2800元、专项附加扣除1500元。另外王某2019年2月应从其他单位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5000元。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9年2月,甲公司应预扣预缴王某的个人所得税是()元

选项 A. 261

B. 522

C. 1410

D. 6661

答案A

解析(1) 1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18000-5000 2800-1500=8700 (元) , 1月被甲公司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8700X3%=261 (元)。(2) 2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8000X2- -5000X2- 2800X2- 1500X2=17400 (元),2月被甲公司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17400X3%- 261=261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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