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潘某丈夫早年去世,生有二子一女,分别为 潘甲、潘乙和潘丙。潘乙于2000年5月起
潘某丈夫早年去世,生有二子一女,分别为 潘甲、潘乙和潘丙。潘乙于2000年5月起
免费考试题库
2019-12-17
47
问题
潘某丈夫早年去世,生有二子一女,分别为 潘甲、潘乙和潘丙。潘乙于2000年5月起与董某同居,同年10月,潘乙写下一份“郑重声明”,内容为若 其在人身安全方面出现过重的伤或亡,其朋友董某将 取得其全部家产,其他兄弟姐妹均无权占有。2001年 4月,董某与其丈夫经协议离婚。离婚后,董某继续与 潘乙同居。2001年11月,潘乙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死 亡,留下房屋及存款等共计3万余元遗产。为遗产继 承引起纠纷,潘某诉至法院。经査,潘某已82岁高龄, 无养老金、退休金等收入,依靠子女赡养生活,但潘甲、 潘丙生活拮据,潘乙为盖房向村里借款1万元未还。 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潘乙所写声明无效,其遗产全部由潘某继承B.潘乙遗产应为潘某保留必留份C.潘乙遗产应偿还所欠村里借款1万元D.潘乙所写声明有效,其遗产全部由董某取得
选项
答案
BC
解析
。本题涉及遗嘱的效力问题。《继承法》第 16条第3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 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本题中,潘乙 所写郑重声明应属于自书遗嘱,虽然在立该遗嘱时,董 某与其为婚外同居,但在遗嘱生效时,董某与潘乙均为 未婚,其同居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潘乙将其遗产遗赠给 董某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故A选项错误。《继 承法》第34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 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本题中,潘乙为盖房而 向村里借款1万元系其应负债务,其遗产应当先偿还 该债务后再执行遗赠或者继承,故C选项正确,D选项 错误。《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 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 额。”《继承法意见 第37条第1款规定:“遗嘱人未保 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 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 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本 题中,潘某年已82岁,又无养老金和退休金等生活来 源,其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潘 乙所立遗嘱应当为其保留必留份,其遗产扣除该必留 份后才可按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故B选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DYQNKKKQ
相关试题推荐
王云和丈夫结婚多年,由于工作繁忙,丈夫经常回家很晚。单位很多人传言丈夫的作风有
2000年1月甲公司的高级工程师乙研制出一种节油装置,完成了该公司的技术攻坚课题
2000年2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为甲建房一栋。乙与丙签订
甲公司与乙商场签订1份月饼买卖合同,约定甲于农历2000年8月12日前向乙交付
王某于2000年8月向兴旺家具店定作结婚家具1套,双方商定兴旺家具店应于9月10
潘某丈夫早年去世,生有二子一女,分别为潘甲、潘乙和潘丙。潘乙于2000年5月起
甲将自有之房屋2间租给乙,租期自1999年5月1日至2000年5月1日,租金每
甲、乙签订一买卖合同,约定由甲方向乙方购买一批钢材,交货期限为2000年5月10
2000年1月张近离家出走,杳无音信。其妻王莉带着孩子含辛茹苦,艰难维持生计。2
王红委托赵律师向区人民法院起诉与其在法国留学多年不回的中国籍丈夫魏胜离婚,魏胜委
随机试题
下列情况中,应在沥青面层上铺筑上封层的有()。 A、沥青面层的空隙较大,透水严
A公司2008年1月8日决定建造固定资产,2月18日取得专门借款存入银行;3月1
浆砌片石护坡,护墙防护砌体应采用坚硬、不易风化的片石用挤浆法砌筑;片石的强度应(
下列关于五行生克规律的叙述,错误的是
出口水产品的检验检疫有效期为21天。()
可摘局部义齿的非适应证为A.双侧游离缺失B.升高颌间距离者C.牙弓一侧牙槽骨缺损较大D.口腔溃疡经久不愈者E.新近拔牙者,等待伤口愈合期间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条件包括A.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B.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C.具有能对所
入住通知书是建设单位向业主发出的办理入住手续的书面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物业不同部位保修规定B:物业名称、楼号C:物业具体位置D:验收情况简要描述
建筑用轻钢龙骨断面一般有()。A.H形B.U形C.C形D.T形E.L形
下列关于劳务派遣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B.所有被派遣的劳动者应当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C.劳务派遣用工是建筑行业的主要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