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国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甲国对进口的某类药品征收8%的国内税,而同类

题库总管2020-05-20  22

问题 甲、乙、丙三国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甲国对进口的某类药品征收8%的国内税,而同类国产药品的国内税为6%。针对甲国的规定,乙、丙两国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申诉,经裁决甲国败诉,但其拒不执行。依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国的行为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B.乙、丙两国可向上诉机构申请强制执行C.乙、丙两国经授权可以对甲国采取中止减让的报复措施D.乙、丙两国的报复措施只限于在同种产品上使用

选项

答案AC

解析国民待遇,又称平等待遇,是指:所在国应给予外国人与本国公民享有的同等的民事权利地位。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通常包括:国内税,运输、转口过境,船舶在港口的待遇,船舶遇难施救,商标注册,申请发明权、专利权、著作权、民事诉讼权等;不包括领海捕鱼、购买土地、零售贸易等。故A正确。《WTO关于争端解决的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22条第6款:若发生上面第22条第2款所述的情况,争端解决机构一接到请求,即应在合理期限到期后的30天内,授权中止这些减让或其他义务,除非争端解决机构一致决定拒绝该项请求。然而,若该有关成员方反对拟议中的中止程度,或声称在投诉当事方依照第22条第3款第(2)或第(3)子款提出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的授权请求的情况下。第22条第3款中所述之各项原则和各项程序未得到遵循,则该问题应诉诸仲裁。此类仲裁在能请到原有成员的情况下应由原来的专家小组执行,或由总干事任命的仲裁员执行,并应在合理期限到期后的60天内完成,在仲裁过程中,不应中止各项减让或其他义务。因此B项错误,C项正确。《WTO关于争端解决的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22条第3款:在考虑中止哪些减让或其他义务时,上诉当事方应运用以下原则和程序:(1)总原则是上述当事方应首先谋求中止涉及专家小组或受理上诉机构在其中发现有违反或其他取消或损害情况部门的减让或其他各项义务。(2)若该当事方认为中止涉及这一部门的减让或其他各项义务并不切实可行或有效,则它可以谋求中止同一协议其他部门中的减让或其他各项义务。(3)若该当事方认为中止涉及同一协议其他部门中减让或其他义务并不切实可行或有效,且情况十分严重,则它可以谋求中止另一有关协议中的减让或其他各项义务。由此可见,争端解决机制规定报复的行业或部门必须是自有争议和遭受损害的同一部门进行;报复应限于相当于利益丧失或损害的程度。如果受损害一方认为仅报复一个行业或部门无效或不能达到平衡,则可在其他的部门进行交叉报复。DSU还规定,在情况非常严重的时候,报复可以针对WTO的另外一个协议,实施跨协议报复。因此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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