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016年3月3日,甲、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将一套自有住房以市场价的80%出售给乙;甲为乙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但由甲继续租住,5年后再向乙交付...

admin2020-12-24  27

问题 (2018年)2016年3月3日,甲、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将一套自有住房以市场价的80%出售给乙;甲为乙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但由甲继续租住,5年后再向乙交付。2016年3月9日,甲为已付清房款的乙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之后不久,甲拟赴国外探望女儿,于2016年5月6日将该房屋转租给丙,月租金5000元,租期3年。
2016年10月10日,乙与丁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以上述住房作抵押,向丁银行贷款100万元,贷款期限1年。10月18日,双方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
2017年8月8日,乙将上述住房出售给戊。双方订立买卖合同后,戊即支付了全部房款。因丙以租期尚未届满为由拒绝搬离,致乙无法向戊交付住房。乙也未为戊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2017年10月,借款到期。因乙不能清偿,丁银行欲行使抵押权。
下列关于乙、丁银行之间房屋抵押合同、抵押权生效时间及抵押权行使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2016年10月18日,丁银行取得房屋抵押权
B.2016年10月10日,抵押权生效
C.2017年10月10日,丁银行即可行使房屋抵押权
D.2017年10月18日,丁银行方可行使房屋抵押权
E.2016年10月10日,抵押合同生效

答案ACE

解析(1)选项AB:不动产抵押自办理登记时设立抵押权。(2)选项CD: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而未获清偿时,经法定程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价款受偿。2017年10月10日,乙欠丁银行的债务即到期,丁银行可以行使抵押权。(3)选项E:抵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不以抵押权办理登记为生效要件。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DyJKKKKQ
相关试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