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王某夫妻关系不和,在某区人民法院诉讼离婚,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不服,

题库总管2019-12-17  15

问题 张某与王某夫妻关系不和,在某区人民法院诉讼离婚,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认为夫妻关系确已破裂,因此支持其离婚。此种情况下,二审法院不正确的做法是:

选项 A: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其另行起诉B: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C:直接判决二人离婚D:直接发回重审,并附带说明二审法院支持离婚的意见

答案ACD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两审终审制的原则和保护婚姻的政策,我国法律不允许二审法院直接改判离婚,否则就是剥夺了不愿离婚一方当事人的审级利益。《民诉意见》第185条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EK1f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