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居民王女士2019年在国内外提供劳务和完税情况如下:在国内设计甲项目,取得劳务报酬30000元,未被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在A国和B国设计项目,各取得...

admin2020-12-24  16

问题 .中国居民王女士2019年在国内外提供劳务和完税情况如下:在国内设计甲项目,取得劳务报酬30000元,未被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在A国和B国设计项目,各取得设计费80000元,在A国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200元,在B国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3000元。2019年王女士在中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王某2019年无其他项目所得)

选项 A.0
B.520
C.612.63
D.980

答案C

解析境内外综合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0×(1-20%)+80000×(1-20%)+80000×(1-20%)-5000×12]×10%-2520=6680(元),A国综合所得抵免限额=B国综合所得抵免限额=6680×80000×(1-20%)÷[30000×(1-20%)+80000×(1-20%)+80000×(1-20%)]=2812.63(元),A国已纳2200元,补税=2812.63-2200=612.63(元)。B国已纳3000元,不用补税。合计应补缴个人所得税=612.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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