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王先生单身,无子女,其父母年龄均在60岁以下。2019年取得的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取得中国境内甲公司支付的工资18000元,另每月从甲公司...

admin2020-12-24  19

问题 中国公民王先生单身,无子女,其父母年龄均在60岁以下。2019年取得的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取得中国境内甲公司支付的工资18000元,另每月从甲公司取得交通补贴3500元。每月甲公司扣缴王先生“三险一金”合计3200元。
(2)8月将某项专利权许可丁公司使用,取得丁公司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80000元。
(3)9月购买首套住房,每月支付房屋贷款12000元,其中利息为2000元,贷款合同约定当月开始还款。
(4)11月在某商场取得按消费积分反馈的价值1300元的礼品,同时参加该商场举行的抽奖活动,抽中价值5000元的奖品。
(5)12月为境内丙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取得劳务报酬40000元。
要求:
(1)计算1月甲公司应预扣预缴王先生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8月丁公司应预扣预缴王先生的个人所得税。
(3)判断王先生11月取得商场反馈礼品和抽奖所获奖品是否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简要说明理由,如果有请计算商场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王先生12月取得劳务报酬时丙公司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王先生2019年“综合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选项

答案

解析(三) (1)甲公司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8000+3500-3200-5000)×3%=399(元)。 (2)丁公司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80000×(1-20%)×20%=12800(元)。 (3)积分反馈礼品没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因为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获奖品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因为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偶然所得”征税。商场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5000×20%=1000(元)。 (4)丙公司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40000×(1-20%)×30%-2000=7600(元)。 (5)2019年“综合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8000×12+3500×12+80000×(1-20%)+40000×(1-20%)-3200×12-60000-1000×4]×20%-16920=33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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