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承包商于2009年3月6日以32元/千克的价格向乙建材商订购了一批工程材料。到

shuhaiku2019-12-17  23

问题 甲承包商于2009年3月6日以32元/千克的价格向乙建材商订购了一批工程材料。到了约定提货的最后期限,甲仍未提货。此后不久,这种材料的市场价格上涨为36元/千克。甲去提货时,乙建材商要求甲补交4元/千克的价差。对此,正确的解决办法是()。

选项 A . 应执行原价格B . 甲应承担大部分价差C . 应执行新价格D . 甲承担一半价差

答案C

解析2016教材P172页,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答案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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