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考公考编
甲已婚,与乙女发生婚外情,并在外同居。甲去世前立下遗嘱,将自己的遗产留给乙,乙因此与甲妻丙诉讼,法院判乙败诉。关于本案,下列有关民法基本原则的表述7错误的...
甲已婚,与乙女发生婚外情,并在外同居。甲去世前立下遗嘱,将自己的遗产留给乙,乙因此与甲妻丙诉讼,法院判乙败诉。关于本案,下列有关民法基本原则的表述7错误的...
admin
2020-12-24
44
问题
甲已婚,与乙女发生婚外情,并在外同居。甲去世前立下遗嘱,将自己的遗产留给乙,乙因此与甲妻丙诉讼,法院判乙败诉。关于本案,下列有关民法基本原则的表述7错误的是()。
选项
A.具体法律规则在适用中出现问题时,可以适用一般法律规则
B.意思自治原则是有限制的
C.意思自治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冲突时,公序良俗原则优先
D.意思自治原则并不能支持甲立遗嘱将遗产给乙的行为
答案
C
解析
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要素,在司法实践中,具体法律规则在适用中出现问题时,可以适用一般法律规则。故A项表述正确。每个法律原则背后所反映的价值是不一样的,对于法律原则之间的优先适用是无法比较的。从本案可以看出,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不是绝对的,当意思自治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或者其他法律原则产生冲突时,对于法律原则的适用是由法官自由裁量的。故B项表述正确,C项表述错误。而对于本案来说,法官最终采用公序良俗原则,所以说意思自治原则不能使甲立遗嘱将遗产给乙的行为有效,丙的诉求得到法律支持。故D项表述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F4m0KKKQ
相关试题推荐
甲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涉嫌违规被立案侦查,该案检察人员李某与被害人存在近亲属关系,甲以此为由,提出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李某应该自行回避B
甲向在国外居住的乙提起离婚诉讼,则应由()人民法院管辖。A.甲经常居住地B.乙离开国外前的经常居住地C.乙户口所在地D.甲户口所在地
行政合同是现代行政法上较为新型且重要的一种行政管理手段,它引领了公民参与国家行政的新途径,有利于化解矛盾,创建和谐社会。关于行政合同,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行政方法是依靠行政机构和领导者的权威,通过行政组织系统,采用一定的行政手段.对管理对象发生影响和进行控制的管理方法。行政方法以权威和服从为基本原则,其本质...
汉语民法一词在我国并无典籍可依,用“民”与“法”这两个汉字,组成“民法”来表述部门法,来源于()学者创造性的翻译。A.德国B.英国C.美国D.日本
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下列关于《意见》提出的试点的五项主要内容中说法错误的是:()A.赋予“两权
关于中国地理,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九寨沟国家地质公园以雅丹地貌闻名B.藏羚羊主要生活在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C.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处于武陵山脉的
关于政治思想,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孟德斯鸠提出三权分立学说B.伏尔泰最早提出社会契约论的思想C.柏拉图主张建立哲学王统治的国家D.让·布丹提出君
关于新能源技术,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生物质能是世界能源消费第四大能源,是唯一一种可再生的碳源B.我国的地热资源主要分布在云南、西藏、河北等省区C.
关于下列各组人物说法错误的是()。A.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被称为“古希腊三贤”B.颜回、曾子都属孔子七十二门徒C.荀子及其弟子韩非子是法家学派的
随机试题
关于米氏常数,描述正确的是 A.与酶性质有关 B.与酶浓度无关 C.与底物
关于元素周期表,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周期表有7个周期,16个主族 B.周
位于市区的甲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2月发生如下业务: (
运动技能形成是中枢神经系统建立的一种暂时性关系,其部位在() A.小脑
下述疾病中,哪项不属于心身疾病()A.糖尿病B.癌症C.十二指肠溃疡D.抑郁症E.支气管哮喘
()分为内资人民币股权投资基金和外资人民币股权投资基金。A.人民币股权投资基金B.人民币投资基金C.人民币证券投资基金D.人民币基金
材料一“总有一天,到那时……所有的欧洲国家,无须去掉你们各自的特点和闪光的个性,都将紧紧地融合在一个高一级的整体里;到那时,你们将构筑欧洲的友爱关系.....
下列各项不属于服务项目可交付成果的是()。A:涉及方案B:研究报告C:调查结果D:实施计划
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法律行为的是()。A.张某高楼抛物B.某拾得他人乎机占为己有C.李某施救落水儿童D.王某立遗嘱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销售合同,出售一项存货,售价为550万元,该存货的成本为400万元,公允价值为580万元,同时签订一项补充协议,将该存货租回,租期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