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一大型企业购置了一矿产资源并获得该资源相关的地质勘探报告。准备筹建一大型矿井。该企业为了加快项目进程。在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的同时,就开...

admin2020-12-24  27

问题 背景资料
一大型企业购置了一矿产资源并获得该资源相关的地质勘探报告。准备筹建一大型矿井。该企业为了加快项目进程。在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的同时,就开始办理各项采矿和建设许可手续,并要求设计单位先完成井筒设计以便尽早开工建井。设计单位完成井筒设计后给出的资料为:主井深780m,直径6.5m;副井深730m,直径8.0m;回风立井深660m,直径5.0m。
井筒设计完成后,该企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矿井的三个立井井筒分4个标段进行施工招标,其中副井、回风井各为一个标段。主井由于位于运输水平以下装载硐室。其结构复杂,故决定以运输水平大巷标高为界分为上、下两个标段。四个标段分别交纳投标保证金,各标段工程概算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如下表所示。每家投标单位最多可选择2个标段投标。
各标段工程概算及投标保证金表

施工单位甲根据招标文件确定对C、D标段进行投标,并由二级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王某担任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经理部。
问题:
1、该矿井项目是否具备招标条件?说明理由。
2、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分别说明本项目招标标段的划分、投标保证金要求是否合理?简述理由。
3、施工单位甲的投标行为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1、不具备招标条件。 原因是:(1)该企业获得相关地质勘探报告,从背景看未得到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批准,不能作为项目建设、设计的依据。(2)从背景看在编制初步设计的同时,就办理各项采矿和建设许可手续,即相关许可手续并未办理完成并获得批准。因此不具备招标条件。 2、标段划分不合理,因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二十七条规定:“对工程技术上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单位工程不得分割标段。”而主井运输大巷以上、以下部分应是技术上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单位工程。不能因为装载硐室结构复杂而将主井井筒分为二个标段。 对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有不合理情况,(1)因设计单位已完成三个井筒工程设计,不应以工程概算作为项目估算价,应用施工图预算价来作为项目估算价。(2)若以工程概算为确定投标保证金的依据,其中B、C工程投标保证金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按规定B工程保证金应不超过24.00万元,C工程应不超过76.00万元。 3、施工单位甲的投标行为不妥,因为准备筹建是大型矿井,应由一级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而不应由二级建造师担任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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