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职称考试
检察院在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刘某贪污贿赂案件中,发现刘某还涉嫌伙同其同事苏某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犯罪。关于新发现的犯罪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将刘某涉
检察院在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刘某贪污贿赂案件中,发现刘某还涉嫌伙同其同事苏某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犯罪。关于新发现的犯罪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将刘某涉
admin
2020-12-24
39
问题
检察院在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刘某贪污贿赂案件中,发现刘某还涉嫌伙同其同事苏某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犯罪。关于新发现的犯罪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将刘某涉嫌的两个犯罪以及苏某涉嫌的犯罪并案处理,由检察院一并侦查
B:将刘某涉嫌的两个犯罪并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C:将刘某和苏某涉嫌的非法拘禁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D:将刘某涉嫌的两个犯罪以及苏某涉嫌的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一并侦查
答案
A
解析
【考点】立案管辖【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据此,刘某与其同事苏某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犯罪,应由检察院负责侦查。另外,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12条第2款规定,对于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多个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相互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和诉讼进行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相关犯罪案件并案处理。刘某涉嫌贪污罪和非法拘禁罪数罪,且与苏某涉嫌共同犯罪,可以并案侦查,因此本题选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FEUQ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小明在玩耍时不慎将邻居的古董打破,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小明的监护人林某赔偿1万元。林某拒不履行判决,同时欲带小明出国,此种情况下:()A.必要时法院可以依职权采取限
下列案件中,应当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是:()A.侵权案件B.不动产物权纠纷案件C.重大涉外案件D.合同纠纷中双方当事人协议选择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刘某与孙某因合同发生争议,刘某向孙某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孙某履行合同。法院受理后,非合同当事人曹某认为自己对原被告之间争议的合同标的物拥有所有权,要求...
甲搬家公司指派员工郭某为徐某搬家,郭某担心人手不够,请同乡蒙某帮忙。搬家途中,因郭某忘记拴上车厢挡板,蒙某从车上坠地受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应由郭某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之间因执行案件的管辖权发生争议,双方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此案应当由哪个法院负责执行?()A.由广东省髙级人
以下哪些选项中的仲裁庭组成,不符合法律规定?()A.北京A食品厂与天津B商厦签订了一份食品购销合同,合同中规定了仲裁条款。后双方发生纠纷,于是A食品厂便向仲裁委
下列案件中不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有:()A.李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B.秦某是原告的法定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C.简易程序中,法院以捎
刘某与郑某结婚后,因生活困难出外打工,在打工期间,刘某认识王某,两人情投意合,共同到王某户籍所在地办理了结婚登记。郑某得知情况后,欲申请宣告刘某与王某的婚...
关于协议管辖,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当事人只能就合同案件采取协议管辖B.只要协议管辖是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愿真实作出就应当允许C.协议管辖只能选择被告
根据民事诉讼法基础理论及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对于反诉说法错误的是:() a.原告基于所有权要求被告返还所占有的动产,被告要求确认自己对该动产享有留...
随机试题
131I治疗分化型甲状腺癌时患者体内131I小于多少可出院 A.370MBq
社会传播过程要求至少有两个人。他们结成信息分享关系,共享一套信息符号。结成传播关
63kV及以下高压隔离开关相间距离小于厂家规定尺寸时须校验()。
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三类,其中客观依据有(),
男,10岁,开口严重受限2年,幼时曾有面部外伤史。如果X线表现为关节结构消失,呈T形致密团块,角前切迹加深,其开口受限的原因可能为A.颌间疤痕挛缩B.颞下颌
17世纪,对班级授课制给予了系统的理论描述和概括,从而奠定了它的理论基础的教育家是()。A.北欧的尼德兰B.捷克的夸美纽斯C.德国的斯图谟D.德国的福禄培
服用止咳糖浆的正确方法是A:饭前服,服后立即饮少量水B:饭后服,服后立即饮大量水C:睡前服,服后立即饮少量水D:咳嗽时服,服后立即饮大量水E:在其他药物
湿邪致病可见A.汗出恶风B.狂躁妄动C.皮肤干皲D.下利黏液,小便浑浊
2014年6月某日,出租车司机万某将自己的出租车停靠在公交车站招揽生意。期间,有多辆公交车经停该车站,万某均不让道。公交车只好靠前或靠后停车,让在车站等候...
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的规定,证券人员不得从事的活动包括()。 Ⅰ.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和信息优势,单独或者合谋串通,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