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诉讼程序中的裁判,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

天天题库2019-12-17  31

问题 关于民事诉讼程序中的裁判,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

选项 A.判决解决民事实体问题,而裁定主要处理案件的程序问题,少数涉及实体问题B.判决都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某些裁定可以口头方式作出C.一审判决都允许上诉,一审裁定有的允许上诉,有的不能上诉D.财产案件的生效判决都有执行力,大多数裁定都没有执行力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诉讼的裁判。民事判决,是指法院对于民事案件和非讼案件审理终结时,对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出的终局性的判定。民事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和执行程序中程序问题以及个别实体问题作出的权威性判定。裁定只处理保全和先予执行等少数实体问题。故A选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2条之规定,民事判决必须使用判决书的方式。《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3款规定:“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裁定主要也是书面方式,有时也可用口头方式。故B选项正确。关于判决与裁定的上诉问题,应作如下理解:(1)原则上一审判决可以上诉,但最高法院的一审判决、小额诉讼程序的判决、非讼案件的判决等不得上诉;(2)原则上一审裁定不得上诉,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只有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上诉。故C选项错误。关于执行力,大多数裁定皆无执行力,只有保全、先予执行等少数裁定具有执行力;而对判决来说,它分为给付判决、确认判决和变更判决,只有给付判决在生效后才具有强制执行力,单纯的确认判决和变更判决不具有执行力。另外,在财产案件中,如果法院判决原告败诉,生效的判决并不需要强制执行,也就不具有强制力。可见,判决的执行力与财产案件无关,而与判决中是否具有给付内容有关。故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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