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电脑买卖合同,双方约定,A公司向B公

tikufree2020-05-20  19

问题 2016年2月1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电脑买卖合同,双方约定,A公司向B公司出售1000台电脑,价款500万元;2月15日,A公司将电脑运至B公司处;货到10日内B公司支付价款。2月10日,A公司掌握确切证据,证明B公司负债累累,根本无力支付500万元的价款。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A公司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并及时通知B公司B.A公司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直接解除合同,并及时通知B公司C.A公司可以主张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双方同时履行合同义务D.A公司中止履行后,B公司提供适当担保的,A公司应当恢复履行E.A公司中止履行后,B公司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则A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选项

答案ADE

解析(1)选项ACDE: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 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 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2)选项B: 本题有履行的先后顺序,涉及的是不安抗辩权,不涉及同时履行抗辩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FRoM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