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甲聘请乙负责照看小孩,丙聘请丁做家务。甲和丙为邻居,乙和丁为好友。一日,甲突生急
甲聘请乙负责照看小孩,丙聘请丁做家务。甲和丙为邻居,乙和丁为好友。一日,甲突生急
tikufree
2019-12-17
40
问题
甲聘请乙负责照看小孩,丙聘请丁做家务。甲和丙为邻居,乙和丁为好友。一日,甲突生急病昏迷不醒,乙联系不上甲的亲属,急将甲送往医院,并将甲的小孩委托给丁临时照看。丁疏于照看,致甲的小孩在玩耍中受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乙将甲送往医院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B:丁照看小孩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不构成侵权行为C:丙应当承担甲小孩的医疗费D:乙和丁对甲小孩的医疗费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
A
解析
【考点】无因管理;帮工致人损害责任【详解】《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本题中,乙仅负担照看小孩的义务,对甲突生急病昏迷不醒,并无照顾义务,乙将甲送往医院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所以,选项A正确。乙将甲的小孩委托给丁临时照看,丁此时基于接受乙的委托,有约定的义务照看甲的小孩,不构成无因管理。同时,丁疏于照看,致甲的小孩在玩耍中受伤,亦构成侵权,所以,选项B错误。《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但是,本题中丁造成甲的小孩受伤的行为,并非丁为完成其应向丙提供的劳务,就甲的小孩的医疗费,不可要求丙承担,所以,选项C、D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FcWfKKKQ
相关试题推荐
甲家盖房,邻居乙、丙前来帮忙。施工中,丙因失误从高处摔下受伤,乙不小心撞伤小孩丁
三个小孩在公路边玩耍,此时,一辆轿车急速驶过,三小孩捡起石子向轿车扔去,坐在后排
甲起诉与丈夫乙离婚,同时主张抚养小孩、分割房屋和存款。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
叶某将自有房屋卖给沈某,在交房和过户之前,沈某擅自撬门装修,施工导致邻居赵某经常
张某将邻居李某和李某的父亲打伤,李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
刘某承包西瓜园,收获季节突然病故。好友刁某因联系不上刘某家人,便主动为刘某办理后
刘某习惯每晚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邻居王某认为会招引苍蝇并影响自己出入家门。王某为
1999年11月,甲(17周岁)因邻里纠纷,将邻居杀害后逃往外地。2004年7月
梁某与好友强某深夜在酒吧喝酒。强某醉酒后,钱包从裤袋里掉到地上,梁某拾后见钱包里
刘某因生活琐事与邻居邓某争吵,邓某不堪刘某辱骂,击打刘某面部,致刘鼻骨等部位受伤
随机试题
68.在天津港爆炸事件中,假设同一仓库内存储的物品中含有电石和硫黄等固体,那么其
以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等为载体,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或者类似功能服务的,应当符合下列
长距离输电线路铁塔基础施工,当长度在()时可用钢尺量距。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提出了教育战略目标。下
大样本情况下,总体均值检验的统计量可能为()
股票反映的是所有权关系,债券反映的是债权债务关系,而基金一般反映的则是()。
不能增加水泥石灰混合砂浆和易性的材料是() A.电石膏B.粉煤灰 C.脱
Thestudyhighlightshowoursenseofrightandwrongisn'tjustbasedon___...
现阶段,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组织形式中()缺乏登记制度,是其上市退出的一大障碍。A、有限合伙制B、普通合伙制C、公司制D、信托制
甲公司准备投资开发一种产品,假设预期收益只受未来市场状况影响,且未来市场状况存在繁荣、一般、萧条三种可能性,概率分别为0.4、0.5和0.1,该项目在各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