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供货单位与乙采购单位于2005年3月1日订立水泥供应合同。约定水泥价格为每吨3

题库总管2019-12-17  20

问题 甲供货单位与乙采购单位于2005年3月1日订立水泥供应合同。约定水泥价格为每吨370元,2006年5月1日交货,逾期交货1个月的违约金为每吨10元。甲实际交货为2006年6月1日 。2006年5月1日水泥市场价格为每吨380元,2006年6月11日水泥市场价格为每吨390元,则乙最终应付总款为每吨(  )元。A. 360B. 370C. 380D. 390

选项

答案A

解析2006年建设工程法规真题第41题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本题中,约定的违约金是每吨10元,所以继续履行时水泥的价格为370-10=360元。对于市场价格则属于本题的迷惑条件,只有在“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商品时”才使用价格制裁,除此之外,按照当事人约定的价格履行即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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