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招标人编制的网络计划,其关键路径为A→G→I→J→K→L→M→O→P→H→R。
按照该计划完成全部招标工作所需的时间为69天。
(2)该网络计划中的不妥之处与理由如下:
①G工作的安排顺序不妥。
理由:投标人得到招标文件后才进行编写投标文件。
②F工作的安排顺序不妥。
理由:投标人还没有得到招标文件就不会对招标文件提出问题。
③C、D工作安排不妥。
理由: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④E工作的安排顺序不妥。
理由:"组织投标预备会"应该放在"投标人提出招标文件需要澄清的问题"后。
⑤I工作的做法不妥。
理由:招标人和行政监督机构无权依据审查执照和许可证的情况来决定进入开标的投标文件。营业执照和安全许可证应该在资格后审时由评标委员会审查。
⑥K工作的做法不妥。
理由:评标委员会必须依据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而不能再另行制定评标办法。
⑦L工作做法不妥。
理由:不存在考查投标人的程序,更不能将考查结果作为评标依据。
⑧N工作做法不妥
理由: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招标人无权要求。
⑨Q做法不妥。
理由: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不能就合同任何内容进行谈判。
⑩S工作的安排顺序不妥。
理由:中标人进场建设应该在签订合同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