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以EPC交钥匙总承包模式中标国外一机电工程项目,中标价2.5亿美元,合同约

shuhaiku2020-05-20  21

问题 A公司以EPC交钥匙总承包模式中标国外一机电工程项目,中标价2.5亿美元,合同约定,总工期36个月,支付币种为美元,设备全套由中国制造,所有技术标准、规范全部执行中国标准和规范。工程进度款每月10日前按上月实际完成量支付,竣工验收后全部付清,工程进度款支付每拖欠一天,业主需支付双倍利息给A公司。工程价格不因各种费率、汇率、税率变化及各种设备、材料、人工等价格变化而作调整,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事件:事件1:(1)A公司因当地发生短期局部战乱,造成工期延误30天,直接经济损失30万美元;(2)原材料涨价,增加费用150万美元;(3)所在国劳务工因工资待遇罢工,工期延误5天,共计增加劳务工工资50万美元;(4)美元贬值,损失人民币1200万元;(5)进度款多次拖延支付,影响工期5天,经济损失(含利息)40万美元;(6)所在国税率提高,税款比原来增加50万美元;(7)遭遇百年一遇的大洪水,直接经济损失20万美元,工期拖延10天。事件2:中央控制室接地极施工时,A公司以设计规定的镀锌角钢作为接地极,但遭到业主制止,要求改用铜棒作接地极,双方发生分歧。事件3:A公司钢结构制作完成后,发现钢结构吨位多出100吨。遂向业主申请签证追加,遭到业主拒绝。

选项 (1)、A公司中标的工程项目包含哪些承包内容?(2)、事件1中,A公司可向业主索赔的工期和费用金额分别是多少?(3)、事件2中,业主的做法是否合理,简述理由。双方协调后,可怎样处理?(4)、安装公司向业主提出超100吨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量的签证索赔是否合理?简述理由。分析造成该事件的原因。

答案

解析(1)A公司中标的工程项目包含:全部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土建及安装施工、试运行直至投产运行。(2)事件1中,(1)、(7)属于不可抗力,只能索赔工期,(5)属于业主原因,既可以索赔工期,也可以索赔费用,其他的均属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或自身需承担的风险,不可以索赔。故可索赔工期:30+5+10=45天;可索赔费用:40万美元。(3)不合理,因为镀锌角钢做接地极符合中国规范(合同规定执行中国标准和规范)。处理方法:双方协调继续按A公司方案施工;如果按业主要求施工,业主应补材料价差及其他损失。(4)从合同条款分析,安装公司向业主提出的追加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量索赔不合理。其理由是:合同明文规定总价一次包死,就意味着现场不存在签证追加的问题。超100吨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量产生的直接原因是安装公司在合同签订时,未认真地进行合同分析,未对图纸工程量进行核实,因而产生了工作量少算这一漏洞,属安装公司自身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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