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施工单位向乙预制件厂订制非标准购件,合同约定乙收到支票之日起三日内发货,后甲

Freeti2019-12-17  18

问题 甲施工单位向乙预制件厂订制非标准购件,合同约定乙收到支票之日起三日内发货,后甲 顾虑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遂要求其先行发货,乙表示拒绝。则乙的行为属于( )。A.违约行为 B.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C.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D.行使不安抗辩权

选项

答案C

解析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先履行一方的履行要求。在该案件中,乙是后履行义务一方,可行使先履行抗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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