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王某诉张某返还借款一案,张某在判决生效后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
王某诉张某返还借款一案,张某在判决生效后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
Freeti
2019-12-17
41
问题
王某诉张某返还借款一案,张某在判决生效后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张某提出目前暂时没有偿付能力,申请提供担保,对此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选项
A:张某的执行担保申请须经王某同意,并由人民法院决定B:人民法院批准申请后,张某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担保,不能由第三人担保C:张某提供担保后可以在人民法院决定的暂缓执行期间内与王某达成执行和解的协议D:在暂缓执行期间,王某发现张某有转移担保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恢复执行
答案
B
解析
【考点】执行担保。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31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所以,A项正确。根据《民诉法解释》第470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供执行担保的,可以由被执行人或者他人提供财产担保,也可以由他人提供保证。担保人应当具有代为履行或者代为承担赔偿责任的能力。他人提供执行保证的,应当向执行法院出具保证书,并将保证书副本送交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他人提供财产担保的,应当参照物权法、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所以,B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86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主体、标的物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所以,C项正确。根据《民诉法解释》469条规定,被执行人或担保人对担保的财产在暂缓执行期间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恢复强制执行。所以,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GjwfKKKQ
相关试题推荐
登记设立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包含()。[2004年真题]
下列学历(学位)和从业资历中,未达到申请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考试条件的
投资项目周期的()是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或项目申请报告核准起,到项目正式开工
根据《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节能方案分析”篇章的内容主要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承包人的义务应包括()
根据《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拟建项目对风景名胜的影响分析属于()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提交方是()
实行核准制的工程项目,项目业主应做的工作主要包括:①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开工手
共用题干 投保人张某驾车外出,突然汽车失控,造成多人受伤。根据案例回答26~3
徐女士申请了某银行的信用卡,按发卡行规定,每月2日为账单日,25日为还款日。本月
随机试题
以下属于影响药物作用的药物方面的因素的是 A、药物的理化性质 B、剂量 C
抽样估计的有效性,是指作为优良估计量的方差,应该比其他估计量的方差( )。
下列成语典故不是发生在秦朝的是( )。
把下面的六个图形分为两类,使每一类图形都有各自的共同特征或规律,分类正确的一项是
2006-82.临床上出现虾游脉提示 A.三阳热极,阴液枯竭B.三阴寒极
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
选举收回的选票数,_____或者_____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当重新选举。
肝与脾在生理功能上的联系有()。A.肝藏血,脾藏精B.脾气健运,肝木得养C.脾化生气血,肝能藏血D.肝主疏泄,助脾化运E.肝藏血,脾统血,参与血的循环
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没有行使撤销权导致撤销权消灭的,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A.1个月B.3个月C.6个月D.1年
ETF在本质上是开放式基金,与现有开放式基金没什么本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