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关于我国公证的业务范围、办理程序和效力,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公证法》的规定?
关于我国公证的业务范围、办理程序和效力,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公证法》的规定?
题库总管
2019-12-17
90
问题
关于我国公证的业务范围、办理程序和效力,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公证法》的规定?
选项
A.申请人向公证机关提出保全网上交易记录,公证机关以不属于公证事项为由拒绝 B.自然人委托他人办理财产分割、赠与、收养关系公证的,公证机关不得拒绝 C.因公证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要求公证机关在办理公证业务时不能仅作形式审查 D.法院发现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应裁定不予执行并撤销该公证书
答案
C
解析
A项:《公证法》第11条第1款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证据保全属于公证事项,故A项错误。B项:《公证法》第26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故B项错误。C项:《公证法》第28条规定:“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因此,公证机关在办理公证业务时应当进行实质审查。故C项正确。D项:《公证法》第37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故D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jin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Go8l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企业年金的受托人是指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企业年金理事会或符合国家规定的年金管理
下列选项中,无效合同情形包括()。
下列选项中,符合《保险法》相关规定的是()。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因素的是()。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
我国的主要股票价格指数不包括()。
下列选项中,属于个人理财业务供给方的是()。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中,不得作为抵押物的有()。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包括()。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抵押的说法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具有补气升阳,托毒生肌功效,治疗痈疽不溃的药物是 A、人参 B、西洋参
随着行业生产技术的成熟、生产成本的降低和市场需求的扩大,新行业从幼稚期迈入成长期
货物采购合同催交工作的重点是()。
以外国货币表示的,为各国普遍接受的,可用于国际间结算的支付手段,这是( )。
甲、乙、丙、丁四人赛跑,已知乙比丙快3分钟,丁比甲快6分钟,丙比丁慢一分钟,那么
外感秽浊不正之气,热毒内盛的初期舌苔是
列举十种校内美术课程资源。
男性,58岁,因脊髓型颈椎病3年加重4个月就诊,拟行颈椎前路手术治疗。 4.护士在术后病情观察中最重要的是观察()。A.脉搏B.体温C.呼吸D.
肾气不固所导致的小便改变为A:小便短赤B:小便频数而短少C:小便浑浊D:小便量多而清E:小便涩痛
下列关于巷道安全施工的规定,正确的是( )。A.巷道掘进中途停止时,支护与工作面之间应留有一定距离B.放炮后支架有崩倒时,必须先行修复后方可进人工作面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