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某外国公民阮某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起诉中国公民张某。关于该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
某外国公民阮某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起诉中国公民张某。关于该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
Freeti
2019-12-17
34
问题
某外国公民阮某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起诉中国公民张某。关于该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阮某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B、受阮某委托,某该国驻华使馆官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并在诉讼中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C、阮某和张某可用明示方式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D、中国法院和外国法院对该案都有管辖权的,如张某向外国法院起诉,阮某向中国法院起诉,中国法院不能受理
答案
A
解析
【考点】国际民事诉讼【详解】根据《民诉意见》第308条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其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选项A正确。此外,该条还规定,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故选项B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订)第265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C为错误选项。平行管辖原则是确定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原则之一。平行管辖原则又称为选择管辖原则,是指一个国家在主张自己对某些案件有管辖权的同时,并不否认其他国家法院对这些案件行使管辖权。因此,当中国法院和外国法院对一案件都有管辖权时,外国法院和中国法院都可以受理。选项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GoWf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依据中国项目管理知识体系(C-PMBOK)所提出的项目管理的九大管理任务,项目范
根据《民事诉讼法》,下列人员中,应当适用回避制度的有()。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属于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属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的内容。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协议中选择()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中,能够作为证据的
在招标投标争议的民事诉讼中,第一审普通程序主要内容包括()。
根据《民事诉讼法》,下列案件中,一律不公开审理的有()。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的程序,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下列关于雷电的破坏性说法中,错误的是()。 A.直击雷具有机械效应、热效应
可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偏头痛、脑血管痉挛的药物是
具有“剑脊”和背麟行数成双形状特征的药材是()
股票收益的特点是()。
当消费者收入下降时,可能会更多地选择乘坐公共汽车而不是买汽车或乘出租车,这种情形
(四) 长江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11月30日的科目余额表如下表所
某场地位于水面以下,表层10m为粉质黏土,土的天然含水率为31.3%,天然重度为17.8kN/m3,天然孔隙比为0.98,土粒比重为2.74,在地表下8m...
冬雨的妈妈对明年就要参加高考的冬雨说:如果你不想将来后悔,现在就不要虚度光阴。下面哪句话所表达的意思与上面这句话的意思不同?() A.只有不虚度光阴,...
某工程单代号搭接网络计划如图3-14所示,节点中下方数字为该工作的持续时间,其中的关键工作有()。A:工作AB:工作BC:工作CD:工作DE:工作E
工程监理单位受业主的委托进行工程建设的监理活动,将尽一切努力进行项目的目标控制,但它不可能承担由于不是它的责任而导致项目目标的失控,体现了工程监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