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于2009年8月10日受理某企业破 产案件。在进行破产清算时,下列选项中,管理人不能 请求人民法院行使撤销权的有:( ) A.该企业于2009年...

admin2020-12-24  31

问题 人民法院于2009年8月10日受理某企业破 产案件。在进行破产清算时,下列选项中,管理人不能 请求人民法院行使撤销权的有:( )
A.该企业于2009年2月1日对其一笔债务予以清偿
B.该企业的母公司于2009年4月1日从该企业 无偿调出价值10万元的机器设备1套
C.该企业于2009年5月8日与其债务人签订协 议,放弃其15万元债权
D.该企业于2009年7月10日将价值25万元的 车辆作价8万元转让他人

选项

答案A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 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 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 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 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 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企业破产法》第 3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 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 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 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所以B、C、D 三项属于第31条规定的情形,应选。A项不属于第32 条规定的情形,不在破产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该企 业如果在2009年2月10日以后至2008年9月10日 进行的个别清偿,就属于可请求撤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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