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技术监督局根据举报,对同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伪劣产品,立即

免费考试题库2019-12-17  31

问题 某市技术监督局根据举报,对同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伪劣产品,立即查封了厂房和设备,事后作出了没收全部伪劣产品并处罚款的决定。同源公司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且逾期拒绝履行处罚决定。对于同源公司拒绝履行处罚决定的行为,技术监督局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选项 A: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B:将查封的财物拍卖抵缴罚款C:通知银行将同源公司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D: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答案ABD

解析《行政强制法》第13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故本题中的技术监督局为执行处罚决定,所采取的执行措施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据此选项A、D正确。根据《行政处罚法》第51条第2项“根据法律规定”的用语,技术监督局采取选项B、C的措施,仍必须获得法律的授权。根据《行政强制法》第47条第2款的规定:“法律规定以外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要求划拨当事人存款、汇款的,金融机构应当拒绝。”该款也要求,划拨存款以抵缴罚款,必须得到法律授权。根据《产品质量法》第18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县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故本题中,某市技术监督局有权查封违法嫌疑人同源公司的厂房和设备。《行政强制法》第46条第3款规定,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已经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行政机关,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抵缴罚款。故某技术监督局有权拍卖被查封的厂房和设备,以抵缴罚款。故B选项应选。《产品质量法》赋予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查处生产伪劣产品权,并没有同时赋予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划拔存款以抵缴罚款”的直接强制执行权,故C选项错误,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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