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货物由甲公司运往中国青岛港,运输合同适用《海牙规则》。运输途中因雷击烧毁部分货物,其余货物在目的港被乙公司以副本提单加保函提走。丙公司为该批货物正本提...

admin2020-12-24  20

问题 一批货物由甲公司运往中国青岛港,运输合同适用《海牙规则》。运输途中因雷击烧毁部分货物,其余货物在目的港被乙公司以副本提单加保函提走。丙公司为该批货物正本提单持有人。根据《海牙规则》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甲公司应对雷击造成的货损承担赔偿责任,因损失在其责任期间发生
B:甲公司可限制因无正本提单交货的赔偿责任
C:丙公司可要求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甲公司应以货物成本加利润赔偿因无正本提单交货造成的损失

答案C

解析【考点】海牙规则;无单放货责任【详解】我国《海商法》第51条规定了承运人在责任期间对于货物发生灭失或者损坏的免责事由。其中第(三)项,因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者意外事故致货物发生灭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天灾”属不可抗力范畴,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现象,诸如海啸、地震、雷击和冰冻等,不包含人为因素,如战争。“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者意外事故”,即通常所说的“海上风险”。实践中,经常发生的海上风险是海上大风浪袭击以及其他航行中的危险和意外,如浓雾、暗礁、浅滩或航行障碍物,目前通常理解“天灾”包括“海上风险”。所以A选项错误。提单是物权凭证,第三人无正本提单提取货物是侵权,承运人无正本提单交货是违约,就这一提一交的行为来说,提取货物的第三人和承运人都是有过错的,对正本提单持有人遭受的损失都负有赔偿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按照《第二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规定,承运人承担无正本提单放货责任,不得援引《海商法》第56条限制赔偿责任的规定。所以B选项错误。承运人承担的无正本提单放货违约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承运人本人违反运输合同所造成的损失。赔偿范围可以包括:(1)货物装船时的价值。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可以依据贸易合同约定的价格、结算单据或者核销单据确定,数额不一致的,依实际支付的货款额确定;(2)实际支付货款的利息损失;(3)实际支付的运费和保险费。无正本提单放货后,正本提单持有人虽然占有货物,但仍有损失的,承运人应当予以赔偿。提货人因无正本提单提货或者其他责任人因无正本提单放货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权利人因此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赔偿范围可以包括:(1)货物装船时的价值。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可以依据贸易合同约定的价格、结算单据或者核销单据确定,数额不一致的,依实际支付的货款额确定;(2)实际支付的运费和保险费;(3)实际发生的其他损失。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承运人不承担无正本提单放货的赔偿责任:(1)承运人有充分证据证明正本提单持有人认可无正本提单放货;(2)提单载明的卸货港所在地法律强制性规定到港的货物必须交付给当地海关或港口当局;(3)目的港无人提货,承运人按照托运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无正本提单放货后,正本提单持有人已经占有货物但没有发生损失的,或者虽有损失但已经挽回,正本提单持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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