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甲向乙借款20万元,6个月内归还,甲将自己的一间房屋抵押给乙以作担保并办理了登记
甲向乙借款20万元,6个月内归还,甲将自己的一间房屋抵押给乙以作担保并办理了登记
免费考试题库
2019-12-17
10
问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6个月内归还,甲将自己的一间房屋抵押给乙以作担保并办理了登记。后甲将该房屋出租给丙居住,租期2年,但未将出租房屋一事通知乙,亦未告知丙该房已抵押给乙。后甲到期不能偿还借款,乙提起诉讼,将该房屋拍卖给丁。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选项
A:甲和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无效B:甲和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对丁有约束力C:因抵押权实现所造成的丙的损失,甲应当赔偿D:因甲未将房屋出租一事告知乙,乙可请求甲承担责任
答案
C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19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先租赁,后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买卖不破租赁;而先抵押后租赁的,买卖可破租赁。根据《担保法解释》第66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本题即属于这种情形。故甲和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本身有效,但对丁无约束力。因此,A、B两项错误。而甲未告知丙该房已抵押给乙,故对于抵押权实现所造成的丙的损失,甲应当赔偿。因此,C项正确。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并无通知抵押权人的法定义务,故无须因未通知抵押权人而承担法律责任。因此,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HGwf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合同担保的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合同担保的说法,正确的是()
共用题干 高老病逝,生有二子高大、高二,领养一子高三,妻子尚在。留有房屋六间,
共用题干 X玩具厂2014年投保了20万元的财产保险综合险,2015年夏天,由
共用题干 某村村民孙某,由于看到本村近年来常有农户房屋意外失火,就每天心神不安
()不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方式。
甲有三个儿子,妻子尚在,甲死后留下房屋8间,在没有遗嘱和其他特殊情况之下,甲的妻
房屋取得完全法律效力的方式为()。
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中,金融机构对借款人进行综合评估的内容不包括()。
小高以自己的房屋为抵押向银行贷款。银行贷给他35万元,同时为抵押的房屋投保了35
随机试题
根据《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规定,防水工程中的\"一布二涂\"或
金融租赁公司主营的融资租赁业务可进一步分为()的融资租赁业务。 A.公司自担风
招标人的下列行为中,除()以外均属于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某市是以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为依据拟规划发展人口规模为25万左右的一座新城市,图1一
A.频率较低的 B.音调较高的 C.能量较小的 D.响度较小的A.频率较低的B.音调较高的C.能量较小的D.响度较小的
简述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
患者,男性,58岁,有肝硬化病史,某日突然呕出400ml鲜血后出现神志恍惚、淡漠少言、口齿不清、嗜睡、昼睡夜醒。呕血后出现以上症状的原因是()。A.失血量
阅读技能是一种()。A.操作技能B.运动技能C.心智技能D.学习技能
下列不属于中国药典组成部分的内容是A:凡例B:正文C:附录D:英文索引E:药典论坛
人体健康参数:肥胖的腰围标准是A.男性>85cm,女性>80cmB.男性>90cm,女性>80cmC.男性>90cm,女性>85cm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