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支票应当记载的事项中,哪些在出票时未曾记载,若事后不经补记,支票便不得使用?

昕玥2019-12-17  22

问题 以下支票应当记载的事项中,哪些在出票时未曾记载,若事后不经补记,支票便不得使用?()

选项 A.付款地 B.金额 C.出票地 D.收款人名称

答案BD

解析。考查支票的记载事项。法律依据为根据《票据法》第84~86条的规定,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由此可知,票据金额与收款人名称属于支票的必要记载事项,但是经出票人授权,可以由他人补记,若未补记则票据无效,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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