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中止合同履行,这种权利是( )。A.不安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先履行抗辩权 D

admin2020-12-24  17

问题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中止合同履行,这种权利是(   )。

选项 A.不安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先履行抗辩权
D.后履行抗辩权

答案A

解析不安抗辩权是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HgAKKKKQ
相关试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