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根诉刘江借款纠纷一案在法院审理,李根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法院扣押刘江向某小额贷款

天天题库2019-12-17  18

问题 李根诉刘江借款纠纷一案在法院审理,李根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法院扣押刘江向某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时质押给该公司的两块名表。法院批准了该申请,并在没有征得该公司同意的情况下采取保全措施。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5年)

选项 A.一般情况下,某小额贷款公司保管的两块名表应交由法院保管B.某小额贷款公司因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而丧失了对两块名表的质权C.某小额贷款公司因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而丧失了对两块名表的优先受偿权D.法院可以不经某小额贷款公司同意对其保管的两块名表采取保全措施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财产保全。《民诉解释》第154条第2款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由担保物权人保管;由人民法院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采取保全措施而消灭。”所以,A、B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民诉解释》第15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可见,C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法院对质押物进行保全,并不需要质押权人的同意,D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因此,A、B、C选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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