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职称考试
以下哪些选项中的仲裁庭组成,不符合法律规 定?( ) A.北京A食品厂与天津B商厦签订了 1份食品 购销合同,合同中规定了仲裁条款。后双方发生纠纷, 于...
以下哪些选项中的仲裁庭组成,不符合法律规 定?( ) A.北京A食品厂与天津B商厦签订了 1份食品 购销合同,合同中规定了仲裁条款。后双方发生纠纷, 于...
admin
2020-12-24
39
问题
以下哪些选项中的仲裁庭组成,不符合法律规 定?( )
A.北京A食品厂与天津B商厦签订了 1份食品 购销合同,合同中规定了仲裁条款。后双方发生纠纷, 于是A食品厂便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中仲裁 庭的组成,食品厂选定了 2名仲裁员,B商厦选定了 1 名仲裁员作为首席仲裁员
B.王某开车下班回家时,将行人付某撞伤,双方 就损害赔偿额达成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其中仲裁庭的组成,王某选择仲裁员齐某,付某选择仲 裁员陈某,齐某和陈某共同推举赵某为首席仲裁员
C.美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 发生了纠纷。按合同中的仲裁条款,A公司向中国某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其中仲裁庭的组成,美 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 定胡某、林某;并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了首席 仲裁员叶某
D.方某与钱某因为买卖合同而发生纠纷,双方约 定采取仲裁方式解决问题。双方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 会后,双方选定袁某为首席仲裁员,并委托袁某指定其 他两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选项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庭的组成程序。根据《仲 裁法》第31条,当亊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1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 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 裁员。A选项中,A食品厂和B商夏的做法都是错误 的;B选项中,齐某和陈某是仲裁员,不能共同选定首 席仲裁员;C选项中,做法是正确的;D选项中,首席仲裁员是没有指定其他仲裁员的权力的。所以做法正确 的只有C,题目问“不符合的”,则选AB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I5uQ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从事的金融业务活动有()。A.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规定的货币政策工具B.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理国库C.代理国务院财政部门向各金融
由于金融市场因素发生变化而对企业现金流产生负面影响称为()。A.法律风险B.金融风险C.金融市场风险D.信用风险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普惠金融特征的是()A、业务的全面性B、服务的公平性C、高收入群体的侧重性D、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金融市场的特征不包括( )。A.以货币和资本为交易对象B.不一定是一个具体的市场C.直接融通资金D.法律保障完备
政府预算具有( )等特点。A.综合性B.计划性C.法律性D.复杂性E.一次性
下列选项中,体现公共财政法制性特征的内容有( )。A.必须以法制性为基础B.全部政府收支进入预算C.财税部门总揽政府收支D.解决宏观经济波动问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按支出的具体用途所做的一种分类的科目有( )。A.就业支出B.交通运输支出C.个人家庭补助D.债务还本支出E.企事业单位补助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公共财政特征的有( )。A.法制性B.公平性C.间接性D.非营利性E.以弥补市场失灵为行为准则
下列选项中,一般不属于财政政策总目标的是( )。A.稳定物价B.保障充分就业C.稳定经济增长D.收入平均分配
下列选项中,属于中央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是()。A、政府性基金预算B、国有资本经营预算C、社会保险基金预算D、地方向中央上解收入
随机试题
就业弹性是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一定时期内的劳动就业增长率与()的比值。
旅游服务热线是12308。()
下列关于波士顿矩阵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女性,25岁,发现右背部肿物2年,无疼痛。查体:背部皮下肿物直径2.5cm,质软
狭义的银行信贷是银行借出资金或提供信用支持的经济活动,主要包括( )A.担保B.信用证C.减免交易保证金D.信贷承诺E.承兑
评价疾病危险度的指标是A.患病率B.感染率C.引入率D.发病率E.续发率
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结算工程价款采用的数据是合同中确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和()。A.工程量清单中确定的工程量B.施工前的估算工程量C.合同双方商定的工程量
系统脱敏法起源于()。 (A)精神分析的临床案例(B)斯金纳的动物实验 (C)沃尔普的动物实验(D)猫的实验性神经症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某市司法部门采取了以下措施,其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A.及时审理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B.对司法活动中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
申请人或者拟任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任职资格的,应当予以撤销,对负有责任的公司和人员予以警告,并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