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某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项目,招标人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于2012年9
某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项目,招标人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于2012年9
Freeti
2019-12-17
65
问题
某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项目,招标人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于2012年9月26日 ~ 2012年10月4日出售招标文件,并要求投标人在2012年10月2日以前提交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收到了来自A、B、C、D、E、F、G七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发现投标人B在投标函(正本)投标报价一栏中大写书写的报价,与其在投标报价书中工程量清单合计和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填写的报价不一致,招标人在开标会上要求招标人B立即予以改正,然后根据B改正后的数字进行了唱标。同时,开标会上,主持人当场宣读了评标办法,此评标办法与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部分内容不一致。开标后,招标人组建了评标委员会,其总人数为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1人,政府组建的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抽取3人。该评标委员会经审查按顺序推荐D、C、A、B、E五位中标候选人,2012年10月25日投标人E发现C公司与D公司有串通报价的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并于2012年11月8日向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书面投诉。问题:1.在此次招标投标程序中的时间安排有什么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2.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写的报价大小写不一致,应如何处理?3.本题中招标人的行为有何不当之处?请说明理由。4.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行为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5. E公司的投诉行为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如果对C、D两公司的串通报价行为查证属实,应如何处理?请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问题:1.在此次招标投标程序中的时间安排有什么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答:在此次招标投标程序中,时间安排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具体如下:(1)招标文件的出售时间不满足《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12条中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规定。2012年10月1日、2 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2)根据《招标投标法》第24条的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 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19条也明确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所以,要求投标人在2012年10月12日提交投标文件不妥。招标人在9月26日发布招标文件,则最早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应是2012年10月15日。2.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写的报价大小写不一致,应如何处理?答: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41条的规定,投标文件上填写的报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应以投标函(正本)上的大写数值为准。3.本题中招标人的行为有何不当之处?请说明理由。答: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具体如下:(1)《招标投标法》第39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本案中,招标人在开标会的现场,在该书写错误是否属于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或者是否为明显的文字错误尚无定论的情况下,就允许投标人B对错误立即予以改正,这种行为显然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2)《招标投标法》第23条规定,招标人对巳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案中,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宣读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办法不符合法律的规定。4.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行为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答: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不合法,具体分析如下:(1)按照《招标投标法》第37条的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 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招标人代表不能超过1/3。在本案中,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各有1名代表参加了评标委员会,其所占比例超过了总人数的1/3,而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则少于总人数的2/3,所以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不合法。(2)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人数超过了规定的人数。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 计招标投标办法》第39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本案中,评标委员会一共推荐了5名中标候选人,不符合法律的规定。5. E公司的投诉行为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如果对C、D两公司的串通报价行为查 证属实,应如何处理?请说明理由。答:(1)E公司的投诉行为不成立。理由: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9条的规定,投诉人应当在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投诉。本案中,E公司在2012年10月25日发现另外两位投标人有串通报价的行为,但是在11月8日才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已经过了投诉期限。(2)如果C、D两公司确实有串通报价的行为,招标人应将其投标作废标处理或者予以否决。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37条第2项的规定,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报价的,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或被否决。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IIgN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的抗震性能化设计的4种观点: I.达到A级性能目标的
周丹和焦海是夫妻,后周丹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周丹委托其父亲周涛为诉讼代理人
张三与李四签订一合同,约定张三向李四供应苹果5万斤,张三负责运输,张三委托王五运
甲委托乙加工一枚订婚钻戒,双方约定,由甲支付材料费,加工费在交货时支付。钻戒加工
李民为一农村青年,2012年大学毕业后工作一直没有着落,就随同乡一起加人了去北京
A公司委托王某去某市B公司购买机械表1000只。王某见B公司还有电子表可供应,在
周某涉嫌故意杀人,李某为林某委托了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李某能查阅、摘抄、复
李某涉嫌抢夺罪,委托其作建筑工人的弟弟作为辩护人。其弟可以做下列哪项事情?()
2012年7月5日,张某因盗窃罪被公安机关拘留。本案中,如果没有有碍侦查或者无法
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在中国进行刑事诉讼,需要委托辩护人或者代理人时,下列哪种说法是
随机试题
具有“慓疾滑利”特性的人体之气为 A、宗气 B、元气 C、营气
在调查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证券违法行为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
影响团队士气的因素包括()。
导游在送散客旅游者赴机场或火车站途中应做的主要工作有( )A.询问他们是否带好了行李物品B.进行沿途风光导游C.征询他们在本地停留期间的感受D.征询他们对
关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专业工程暂估价应包括利润、规费和增值税B.总承包服务费费率由招标人填写,金额由投
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办理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应当在收到其总行(部)授权或授权发生变动之日起( )日内,持其总行(部)的授权文件向当地银监局报告。A.10B.15
对奥伦理论的3种护理补偿系统的正确的解释是A:患者有能力执行或学习一些必需的自理方法,但必须在护士的帮助下完成B:当患者自理能力完全丧失时,应用部分补偿系统
投资者买入IF1506,卖出IF1509,以期持有一段时间后平仓获利,是股指期货正向套利行为。
涉外经济活动需要由宏观管理上()。A:统一调节、统一控制B:单一调节、统一控制C:统一调节、单一控制D:单一调节、单一控制
资本充足率压力测试应涵盖商业银行表内外风险暴露的主要资产组合有()。A:债券投资组合B:买入返售资产C:股权投资组合D:金融衍生品组合E:零售信贷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