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为了项目能够尽快投产,要求施工单位将合同约定的9个月合理工期压缩至6个月

昕玥2019-12-17  15

问题 建设单位为了项目能够尽快投产,要求施工单位将合同约定的9个月合理工期压缩至6个月,则建设单位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包括(  )。A. 责令其限期改正B. 对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C.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D. 建设单位直接责任人员承担相应行政责任

选项

答案C

解析2006年建设工程法规真题第65题《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6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二)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三)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四)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五)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六)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七)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八)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C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4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上述第56条和第74条可知,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是对建设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非由建设单位来承担刑事责任。事实上,这也是符合我国《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的。《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单位承担刑事责任的,必须由刑法明确规定为单位犯罪。但是,刑法中关于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犯罪均为个人犯罪。因此,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时,建设单位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应由其直接负责人员来承担刑事责任。所以C项当选。AB项:AB项均属于上述规定中,建设单位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所以AB不当选。D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由此可知,建设单位违反条例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建设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也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所以,D项不当选。本题为选非题,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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