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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某酒后将邻居张某家的门、窗等物品砸坏。县公安局接警后,对现场进行拍照、制作现场
梁某酒后将邻居张某家的门、窗等物品砸坏。县公安局接警后,对现场进行拍照、制作现场
免费考试题库
2019-12-17
30
问题
梁某酒后将邻居张某家的门、窗等物品砸坏。县公安局接警后,对现场进行拍照、制作现场笔录,并请县价格认证中心作价格鉴定意见,对梁某作出行政拘留8日处罚。梁某向法院起诉,县公安局向法院提交照片、现场笔录和鉴定意见。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照片为书证 B.县公安局提交的现场笔录无当事人签名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C.县公安局提交的鉴定意见应有县价格认证中心的盖章和鉴定人的签名 D.梁某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有异议的,可要求县公安局的相关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选项
答案
ACD
解析
选项A正确。照片以其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因此属于书证的范畴。选项B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现场笔录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选项C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在行政程序中采用的鉴定结论(现为“鉴定意见”),应当载明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并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通过分析获得的鉴定结论,应当说明分析过程。选项D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一)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者真实性有异议的;(二)对扣押财产的品种或者数量有异议的;(三)对检验的物品取样或者保管有异议的;(四)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的合法性有异议的;(五)需要出庭作证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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