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孤儿院为谋取单位福利,分两次将38名孤儿交给国外从事孤儿收养的中介组织,共收取

tikufree2020-05-20  19

问题 某孤儿院为谋取单位福利,分两次将38名孤儿交给国外从事孤儿收养的中介组织,共收取30余万美元的"中介费"、"劳务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符合依法治国的要求?A.因《刑法》未将此行为规定为犯罪,便不能由于本案社会影响重大,就以刑事案件查处B.本案可追究孤儿院及其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利于促进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C.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核准后,本案可作为单位拐卖儿童犯罪处理,以利于进一步发挥法律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D.可追究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利于促进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选项

答案D

解析关于A项,《刑法》虽然未规定单位可以成为拐卖儿童罪的主体,但是规定了自然人可以成为拐卖儿童罪的主体。孤儿院拐卖儿童案件中必然存在有关自然人拐卖儿童的行为。所以,A项说法不准确。关于B项,由于《刑法》未规定单位可以成为拐卖儿童罪的主体,所以不能追究孤儿院的刑事责任。B项说法错误。C项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据,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立法机关也应当遵守罪刑法定原则,也即立法机关不能类推适用或类推解释。当然,立法机关可以通过立法的方式规定单位可以成为拐卖儿童罪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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