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职称考试
下列关于行政法基本原则表述正确的有? A.甲乙两人共同将丙打伤,公安机关经调查后认为两人责任相当,但由于甲与调查人员相熟,故公安机关决定对甲罚款100元...
下列关于行政法基本原则表述正确的有? A.甲乙两人共同将丙打伤,公安机关经调查后认为两人责任相当,但由于甲与调查人员相熟,故公安机关决定对甲罚款100元...
admin
2020-12-24
69
问题
下列关于行政法基本原则表述正确的有?
A.甲乙两人共同将丙打伤,公安机关经调查后认为两人责任相当,但由于甲与调查人员相熟,故公安机关决定对甲罚款100元,对乙拘留10天,公安机关的行为违反了行政法中的合法行政原则
B.省矿产部门向甲办法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十五年,但之后政策发生变化,省矿产部门认为该许可证不适宜继续存续下去,遂撤回了该许可证,甲认为撤回行为违反了信赖保护原则而要求省矿产部门补偿
C.《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结构共同办理,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办理”的规定,体现了行政法中的高效便民原则
D.担任行政机关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是权责统一原则的体现
选项
答案
BCD
解析
BCD。A选项中甲乙两人责任相当,但公安机关对二人进行不同种类的处罚,违反了行政法中的合理行政原则,因此表述错误;行政许可颁发后因法律或事实发生变化,为公共利益需要可撤回行政许可,但撤回许可侵犯了相对人在法律上应受保护的信赖利益,应当予以补偿,B选项表述正确;《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结构共同办理,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办理”的规定,体现了行政法中的高效便民原则,C表述正确;担任行政机关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是权责统一原则的体现,D表述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IjUQ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对于宅基地使用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自然人在城镇依法买卖房屋时该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应随房屋所有权转移给新房主 B.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在房...
张二明为某企业人员,其在任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下列各种说法正确的是:() A.如其为董事,则公司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B.如其为普通合...
龙某与保险公司于2010年11月15日签订了1份财产保险合同,并约定保险费分两次交纳,缴清后保险责任即开始。龙某首期交了8000元,2011年1...
甲公司以乙公司为收款人签发了1张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日期为2010年8月1日。付款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财务人员李某擅自加盖乙公司财务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下列哪些机构和人员能够成为承担《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的法律责任的主体?() A.银行业金融机构 B.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 C.非法从事银...
王一、张二、李四成立了某有限责任公司,后王五、郑七、周八加入成为股东。以下关于该公司成立和运作过程中发生的如下问题,请正确作出选择。 公司经营过程中...
王一、张二、李四成立了某有限责任公司,后王五、郑七、周八加入成为股东。以下关于该公司成立和运作过程中发生的如下问题,请正确作出选择。 赵六律师在...
某国有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决定申请破产重整,对企业实施拯救。其拯救措施之一是进行裁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请回答下列问题。 对于被裁减人员,应当给...
甲从丁销售中心购买了一发动机,该发动机为乙厂所生产,但产品上贴上丙公司的商标,因发动机存在制造缺陷,为此引起纠纷,依据产品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1993年6月26日,银川铝型材厂从中国银行银川市支行中湖储蓄所购买了100张面额100元的定期定额有奖储蓄存单,存单背面标明中奖率为100%。1...
随机试题
不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药理学特性的是 A、抗菌谱广 B、口服吸收好 C、
某孕妇,28岁。孕期检查中发现血糖14mmol/L,诊断为妊娠合并糖尿病,患者最
外部分组主要有两种形式:____能力分组和跨学科能力分组。
已知关于x的方程2x2+x+a=0无实数根,关于y的方程 向下平移1个单位.则平移后的直线一定不经过()象限。A.第一B.第二C.第三D
在体温下软化并可缓慢溶解于分泌液的栓剂基质是()A.半合成让苍子油脂四B.甘油明胶C.半合成椰子油脂D.可可豆脂E.半合成棕榈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序列不包括()。A.总承包B.专业承包C.专业分包D.劳务分包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以下()基本内容。A.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B.对专有部分的管理的权利C.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D.对共有部分享有共
在甲国登记的法人H,其章程中规定的住所地在乙国,其经常居所地在丙国。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关于H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应适用何国法律?()A.可以适用
甲企业不能清偿银行到期贷款,后银行发现甲企业曾于五年前擅自将其财产无偿赠与乙企业,于是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行为,则人民法院对银行的主张不予支持。( )
甲拾到一部手机后将该手机交给好友乙保管,丙趁乙不备将手机偷走,并以1000元价格卖于丁。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属于间接占有B.乙属于自主占有